一、得獎同學請將本人存摺封面影本(非金融卡影本)黏貼於「存摺影印本黏貼用紙」上(可於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網頁下載或索取),於114年10月17日前親自送至和平教務組或燕巢教務組,俾便辦理核發獎學金事宜。。
二、請提供郵局或台灣銀行之帳戶,如非屬該兩家金融機構或入款帳戶填寫錯誤遭退件需重新匯款者,均由受款人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。
114學年度大學部績優新生名單-公告版.pdf (143818 Kb)
法規-高師大優秀新生獎勵要點1090311.pdf (246773 Kb)
附件存摺影印本黏貼用紙.doc (30208 Kb)
附件存摺影印本黏貼用紙.pdf (58827 Kb)